各縣(市、區)人民政府、中泰產業園(市城市工業區)管委會,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、各直屬機構:
《崇左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委員會工作規則》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,現印發給你們,請認真貫徹落實。
崇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
2020年12月30日
(此件公開發布)
崇左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委員會工作規則
第一條 為規范行政復議案件審理工作,提高行政復議案件辦案質量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》等有關規定,結合工作實際,制定本規則。
第二條 市人民政府設立行政復議委員會,作為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案件的最高辦案組織,負責審理特別重大、疑難、復雜的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案件。
第三條 行政復議委員會主任由市長擔任,副主任由分管副市長和市人民政府秘書長擔任,委員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書長、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擔任。
第四條 行政復議委員會通過召開案件審理會議的方式開展工作。
第五條 案件審理會議由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(以下簡稱行政復議辦公室)按程序報請行政復議委員會主任同意后召開。
第六條 行政復議辦公室應當在召開案件審理會議7日前將案件審理報告和行政復議案件審理辦公會的意見分送主任、副主任和委員(以下統稱成員)。
案件審理報告的主要內容應當包括:
(一)案件基本情況;
(二)案件的爭議焦點;
(三)行政復議案件審理辦公會的意見。
第七條 與會成員應當事先審閱案件審理報告,了解案情,按時出席案件審理會議并發表審理意見。
第八條 案件審理會議應當有過半數成員出席,各成員充分發表個人意見,最后由會議主持人進行歸納,形成行政復議案件討論結論。
第九條 行政復議辦公室負責記錄案件審理會議內容。
會議記錄要完整、準確、全面、客觀地反映議事情況和與會成員的意見,并按照有關規定歸檔。
第十條 行政復議辦公室應當根據行政復議委員會的決定作出行政復議決定。
第十一條 與會成員及記錄員對案件的審理情況應當嚴格保密,不得對外泄露。
第十二條 本規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。
抄送:市委各部門,崇左軍分區,武警崇左支隊,各人民團體。
??????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,市政協辦公室,市中級人民法院,市人民檢察院。
??????各民主黨派,市工商聯。
??????中區直駐崇左各單位。
崇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?????????????????? 2020年12月31日印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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